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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与破产法市场化实施研讨会”暨“第二届山西破产法论坛”的通知

时间:2019-09-16 15:55:11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各位理事、会员及专家:

2019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等十三个部门联合发布《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该方案旨在实现“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目标。为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优化山西省营商环境,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拟联合山西省法学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西国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与破产法市场化实施研讨会”暨“第二届山西破产法论坛”。为确保年会学术质量,同时便于与会专家、学者和广大会员围绕本次论坛主题准备会议论文,现将会议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和议题

本次论坛主题为“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与破产法市场化实施”,有关议题包括但不限于:

1.金融债权人及大额债权人破产重整的法律应对。

2.自然人破产制度的立法构建和展望。

3.民营企业破产利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4.破产与重组会计、评估、税务处置途径。

5.庭外重组和与预重整制度的建立与展望。

6.破产程序府院联动机制的改革与完善。

7.破产审判能力建设和管理人队伍培育。

二、论坛时间、地点

1.论坛时间:2019 年 10 月19日09:00—18:00

2.论坛地点:山西晋祠宾馆黄河厅

三、参会人员

本次论坛拟与山西省法学会破产与重组研究会 2019 年年会合并举行,论坛规模 150 人左右。参会人员、嘉宾主要包括:

1.研究会理事、会员。

2.企事业单位总法律顾问或相关部门负责人。

3.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其他有关单位参与市场退出机制研究和实务的专家和学者。

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以及有关立法、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专家。

因参会人员有限,请参会嘉宾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并于2019年9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向论坛会务组邮箱提交。论坛对社会及媒体开放。

四、征文说明

1.请围绕前述论坛主题撰写论文。论文应强调原创性与问题意识,务必遵守学术道德准则,严格按照附件中的写作格式(见附件 2)撰写,并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之前将论文提交至会务组邮箱:sxpcfyjh@163.com。

2.邮件标题请注明“第二届山西破产法论坛投稿”,并请在邮件正文中留下作者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论坛组委会将组织优秀论文评选。

五、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飞13027082005邮箱:ff@huajulaw.com

师瑞 18835919033邮箱:sxpcfyjh@163.com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西国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6日